根据学院事业发展及教育教学改革需要,为进一步加强学院督导队伍建设,补充专职督导数量,提升专职督导能力和水平,更好的服务学院教育教学工作和教师成长,计划面向高校及企业招聘2-3名专职督导。具体要求如下:
一、招聘条件
(一)专职督导员条件
1、职称要求:
教授职称或教授级高工。
2、能力要求:
高校教授需教育教学理论功底深厚,教育教学能力强,能参与学院教育教学活动,指导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;具有省级教师名师称号或系主任及以上经历的优先。
教授级高工需专业功底扎实、参与过大型工程建设或重点工程建设,能够指导相关专业教师的实践活动和教学工作。
3、身体要求:
身体健康,能够胜任专职督导工作。
(二)督导组组长条件
1、满足以上专职督导员条件。
2、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管理能力。具有教学行政岗位经历的优先。
二、岗位职责
(一)专职督导员职责
1、参与学院教育教学活动(教学检查、教师赛教、专项检查、教研活动、座谈会等)。
2、指导教师教育教学工作(听课、交流、互动)。
3、每周参与教学活动及指导教师教育教学工作时间不少于10小时。
(二)督导组组长职责
1、完成以上专职督导员工作职责。
2、编制学期督导工作计划、周计划、月简报及学期总结。
3、组织专职督导开展日常督导活动和专项活动,及时反馈督导情况。
4、参与学院的教学例会。
三、工资待遇
1、专职督导员:年津贴3万元;具有省级教师名师或系主任及以上经历的增加1万元、具有校级教学名师或教研室主任经历的增加0.5万元(不重复计算)。
2、督导组组长: 在专职督导员津贴基础上增加1万元。
3、国家工作日内参与的教育教学活动不再另计报酬;工作日外参与教育教学活动根据实际情况酌情考虑。
四、聘期
聘期1年,根据实际情况续聘。
五、报名时间、地点及要求
有意应聘者请携带个人身份证、职称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、复印件及一寸免冠照片1张到学院人事处(临渭校区A1011)报名或发送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至styrsc@163.com。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30日下午18点。
联系人: 周老师 0913-2221360
孙老师 0913-2221052
人事处
2016年12月26日